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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章

阿姨在廚房忙活,客廳里只剩他們兩個人。

康樂從茶幾那邊爬過來,爬到他上,小腳丫開始的例行“勘察”。

何廷文把書拿在手里,翻著,假裝在認真研讀那些關于供給與需求的曲線。

康樂的腳踩在他的大上,從膝蓋開始,一點一點向上移

經過了那個“的地方”,踩了一下,兩下,三下。

踩了一下。

何廷文的那個部位在布料下面輕輕地彈了一下。

康樂的眼睛亮了起來。

又踩了一下。

又彈了一下。

“哥哥,這是什麼?”

低頭看著自己腳踩的位置,抬頭問他。

康樂等不到回答,就自己繼續探索了。

的腳後跟下去,腳尖翹起來,然後又換腳尖點下去,腳後跟抬起。

子在灰的短面料上留下了草莓圖案的印記,一下、一下、又一下。

發現了一個規律踩得越用力,那個東西的反應就越明顯。

從最開始的塌塌、像一團的棉絮的狀態,在的反復踩踏之下,一點一點地發生了變化。

它變了。

康樂覺得這簡直是世界上最神奇的事

踩過很多的東西—玩偶、枕頭、沙發墊但沒有一個東西會在被踩的時候從

這就像魔法一樣,而且只有哥哥上有這個魔法。

踩得更起勁了。

他的手掌在書頁的遮擋下,慢慢地握了拳頭。

他的呼吸比平時淺,比平時快,但幅度很小,小到從背後看幾乎察覺不到他的膛在起伏。

他的目固定在書頁上的某個公式上,但那個公式在他的視野里早就變了一團模糊的符號。

那種覺像水,一波一波地涌上來,從那個被他放任的小腳丫踩踏的位置開始,向整個蔓延。

他說不清楚那是什麼覺。

他只是知道,在那個時刻,他和自己里那個正在蘇醒的、帶有侵略的、讓他在鏡子面前有時會到陌生的東西,達了一種沉默的共

他沒有推開它,也沒有擁抱它。

他只是它。他只是讓它存在,像讓一陣風吹過,不,不躲,不給反應。

但“不給反應”是不可能的。

他的在給出它自己的反應,完全獨立于他的意志。

他只是沒有讓人看到。

那不是

不完全是。

那是一種更原始的、更復雜的、混雜著溫恥、親和某種說不清道不明的依的混合

就像一個人把手進溫熱的水里時,皮到的不只是溫度,而是一種被容納的覺。

他低頭看著康樂。

康樂踩了一會兒,覺得無聊了,就轉移了注意力。

從何廷文的上爬下來,拿著的兔子玩偶,坐到地毯上,開始給兔子梳頭。

兔子沒有頭發,就梳兔子耳朵,一邊梳一邊念叨著什麼,聲音小小的,像一只在自言自語的小麻雀。

何廷文從書的背後看著

的後腦勺圓圓的,頭發細細的,兩個小揪揪不對稱了—左邊歪了右邊散了,像是經歷了什麼了不起的大事。

的睡背後印著一只長頸鹿,長頸鹿的脖子太長,從的左肩胛骨一直延到右腰,在棉質布料上形了一個歪歪扭扭的圖案。

一個四歲的小丫頭,什麼都不知道。

不知道的腳踩到了什麼。不知道制造了什麼樣的覺。

不知道那個被做“哥哥”的年,在每一次踩下去的時候,都在進行一場無聲的、與自己的戰爭。

戰爭偶爾會贏。大多數時候,他贏了。

但偶爾,他允許自己輸一點點。

只是一點點。

在他確認康平不會提前來接人、阿姨不會突然從廚房出來、何山不會臨時回家的那些下午。

他允許自己把書舉得高一點,把呼吸得淺一點,把目放得空一點,讓那雙穿著的小腳丫在他上寫下一個不屬于任何語言的、只有他的才能讀懂的符號。

那個符號的意思是:你的存在,讓我的了一個我不完全認識的地方。

他把那個符號鎖起來了,鎖在很多層鎖的後面,鑰匙扔進了一個很深很深的井里。

然後時間過去了。

康樂長大了。五歲,六歲,七歲。

來何家的頻率慢慢變了。

開始上兒園、上小學,有了自己的朋友和生活。

何廷文正式進大學生活,學業越來越重,回家的時間越來越

那之後的很多年里,他偶爾會從康平的口中聽到“樂樂”這個名字。

康平說去了國,說績不錯,說了一些朋友。

康平說這些的時候,語氣里有驕傲,也有擔憂,但沒有細說。

何廷文沒有主問過。

他把那張老照片夾進了書里。

那本書是他大二的時候從農科院拿的部資料,何山說有參考價值,他就看了。

看完之後,書沒有還回去,照片夾在里面,搬了三次家,從清華的宿舍到海淀的單公寓,從單公寓到市委大院的家屬樓,從家屬樓到清水灣。

那張照片像一枚書簽,標記著他十八歲到三十一歲的某一段時

那一段時里,他變了現在的何廷文。

直到那天,康平把康樂送到清水灣那天,

抬起頭的那一瞬間,何廷文看到了那雙眼睛。

圓圓的,亮亮的,跟十二年前一模一樣。

只是那層嬰兒褪去了,出了下面致的、逐漸的面部骨骼。

不再像水桃了,更像一支被水浸潤過的畫筆,飽滿、潤、帶著一種不自知的

整個人像是從一張褪的照片里走出來,走進了進了彩的、立的、有聲音有氣味的世界里。

上有泡泡糖的味道嗎?

他不知道。他沒有湊近聞。

但他在那個瞬間,清楚地覺到一那張被他鎖了很多層的、鑰匙扔進深井里的紙,開始在井底自己燃燒。

現在,康樂躺在清水灣邸的床上,在他的房子里。

而何廷文坐在自己床邊,手里拿著那張十二年前的照片。

他把照片翻過來,看著背面的那行字—“樂樂四歲,最喜歡何叔叔。”

他看著“最喜歡”三個字,看了很久。

何廷文輕輕推開康樂的臥室門,看到又睡了過去。

何廷文坐在床邊,仔仔細細看著上的傷。

微微紅的臉。慢慢把攏進懷里,讓靠著自己。

何廷文的臉的頭發,聲音像嘆息“樂樂,你真的不記得我了嗎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