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聞聽銀繼續道:“既然你不愿意讀書,整天在外面混日子,明天去娛樂城上班。”
聞晝的臉,瞬間垮了下來。
“啊?”
他張得能塞進一個蛋,“我去賭場干什麼呀…?
姐,娛樂城有你就夠了,我就不去了…吧?”
他是真不想去,發自心的,他也沒那麼大抱負。
論能力,他不及哥哥姐姐們,更不想當什麼繼承人。
只想瀟瀟灑灑,自由自在地活一輩子。
想喝酒就喝酒,想談就談,想去看世界隨時隨地就能出發。
錢夠花就行,日子夠爽就行。
他可不去那狼爭虎鬥的地方,天天跟那些人勾心鬥角。
聞聽銀一個眼刀甩過去。
此時此刻,太清醒自己嫁給的人是祝明樓。
如果是祝宗禮,得去京城生活。
這點家產憑聞晝這個窩囊廢能守得住?!
聞晝條件反地抬起胳膊擋住臉。
整個人一團,以為自己又要挨揍。
“你想不想也得去。”
聞聽銀的聲音沙啞,但語氣十分強,“先去公關部鍛煉鍛煉,這事沒得商量。”
聞晝從胳膊里看一眼。
公關部?
他慢慢放下手臂。
公關部…好像也不是那麼不能接。
因為全是。
嘿嘿。
“那行吧,姐。”他說,語氣里帶著一藏不住的雀躍。
聞聽銀沒理他那一臉漾,繼續說:
“一會兒他們回來我們就走,不能待太久,Daddy會起疑。”
聞晝‘嗷’了一聲,滿臉不愿:“這麼快?”
聞聽銀上下打量他一眼:“怎麼了?舍不得走?”
“不是呀!”
聞晝撓撓頭,“你和姐夫才見面,這麼快就走?
你們總也不見,你不陪他多待兩天嗎?”
他真心實意喜歡這個姐夫。
祝明樓車庫里的車,好多連他這種富家子弟都沒見過實。
簡直酷斃了好嗎?!
更何況,他這個姐夫手眼通天,令他很有安全。
對他也不錯。
聞聽銀沒接話。
腦中突然閃過昨晚他說的話——
“我們不能總是分居兩地了。”
昨晚急著去找聞晝,沒有細想,就那麼答應了。
現在靜下來,才開始琢磨這話的意思。
祝明樓他什麼意思呢?
要去京城?
還是要留在拉斯維加斯?
或者…他去澳島?
但很快,否定了最後一個選項。
他的事業大多在海外,即便目前在澳島有一塊地皮正在開發,那也不應該把所有力放在那邊。
讓他為了搬到澳島,不太現實。
若讓走,似乎也不太可能。
的事業,基都在澳島,不可能為了一個契約丈夫放棄一切。
“姐!姐!”
聞聽銀回過神:“怎麼了?”
“你想什麼呢?眼睛都直了!”
聞晝湊近,低聲音,“你昨天說是有人故意給我下套…
你說是不是魏蓮?
像當年毀了二哥那樣,現在又想毀了我?!”
聞聽銀臉一沉。
立刻訓斥道:“沒有證據的話,不要瞎說。”
“本來就是嘛!”
聞晝急了,聲音也隨之大起來,“二哥那樣好的人,一輩子都沒進過娛樂城。
怎麼搞了個朋友就染上那些不良惡習了?!
反正我不信二哥會染du,更不會相信他會去賭,最後還把自己的命給賭沒了!”
他越說越激,眼眶泛紅。
“等我抓到紀晴那死娘們,我非得好好問問,當時到底是什麼況!”
聞聽銀沉默了很久。
腦中浮現出二哥聞桀的臉。
聞家四個孩子,格各異,但單拎出哪個,都是個頂個的好皮囊。
他們站在一起,總是能令各家艷羨。
老大聞梟,絕頂聰明,商業奇才。
從小就被聞國華當接班人來培養。
十幾歲就開始跟著Daddy出各種場合,待人接滴水不。
他像一把尖刀,鋒利,準,永遠知道該往哪兒捅。
二哥聞桀,格最溫穩重,也最聽家里的話。
可能長期在大哥的環下長大,有些自卑,格向,不太說話。
可他是四個孩子里最細心的一個。
他會記得家里所有人的生日,會記得家人喜歡吃什麼,又討厭什麼。
聞聽銀是老三,小時候活潑好,像男孩子一樣淘氣。
六歲那年被聞國華的對家找人綁架,嚇到失語,有一年多說不出話。
正是二哥聞桀每天陪著,一個字一個字地教重新開口。
聞國華以毒攻毒,經常讓在賭場待著。
在那樣的環境里長大,見證了各種各樣的人。
貪婪的、卑劣的、瘋狂的、絕的。
慢慢地,的格也開始變得尖銳鋒利,心思縝,城府極深。
最小的聞晝,沒心,沒肺,沒大腦。
不功利,不爭搶,是家里最沒出息,也是最沒攻擊,最純善的一個。
老二聞桀死後,聞梟和聞國華大吵了一架,從那以後就再沒回過家。
聞桀的死,是他們心里永遠的痛。
每次提起心里都像是被人捅了刀子,又狠狠攥住。
像剛剛聞晝說的那樣,二哥的脾氣秉,絕對不會做出那樣荒唐的事。
即便了朋友,被那人教唆,他也不會。
他他的家人,所以會潔自。
所以,他只能是被人害死的。
他當時的那個朋友紀晴,事後像人間蒸發了一樣,到現在都沒找到。
“這事你別管了。”
聞聽銀開口,聲音很輕,“我自有分寸。”
聞晝張了張,想說什麼,看著蒼白的臉,又把話咽了回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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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一會兒,門外傳來車聲。
祝明樓和阿寅一起回來。
祝明樓走在前面,黑襯衫,袖口卷到小臂,出一截線條利落的手腕。
阿寅跟在他後半步,手里拎著一個黑箱子,不知道裝的什麼。
兩個人一前一後進來,阿寅看了聞聽銀一眼,微微點頭。
祝明樓走進客廳,敏銳地察覺到氣氛有些不對。
聞晝在沙發上,眼角有點紅。
聞聽銀坐在單人沙發上,臉不太好,眼底有一層很薄的東西,像是霧。
他走到旁,高大的影投下來,像一座山,把所有的都擋住了。
他抬手,手掌輕著的側臉。
指尖和虎口有些薄繭,是常年握槍留下的痕跡。
糲的在細的皮上,有一種奇異的反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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