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陸廷州這輩子沒信過命。 戰場上一顆子彈穿胸而過,他沒信。 母親病重逼他沖喜,他沒信。 新婚夜看見那個低眉順眼的鄉下姑娘,他更不信——這種人,配不上他。 “林晚星,我心里有人。你安分守己,我保你衣食無憂。” 她點頭,說好。 然後她洗衣做飯,操持家務,伺候他病重的母親,在他重傷時七天七夜不曾合眼。 她把所有的溫柔都給了他,他把所有的溫柔都給了另一個人。 三年。 一千多個日夜。 她用三年證明了自己是個合格的妻子,他用三年證明了自己是個瞎了眼的畜生。 直到她把離婚協議書拍在桌上,他才發現—— 那件她洗了無數次的軍裝上,沾著她手指被劃破的血。 那個她睡了三年的偏房,冬天沒有爐子。 那封她壓在枕頭下的信,寫于他抱著白月光離開的那晚: “陸廷州,心冷了,就焐不回來了。” 後來他瘋了。 雪地里跪了一夜,把白月光送的懷表砸碎,把整個縣城翻了三遍找她。 可找到的時候,她正對著另一個人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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