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同喜再冇想到,竟然會提出這樣的要求來。
餘家賣包子這鋪子連後頭的小院,又剛好在菜市,這種地段和佈局,整個州城都找不出多來,想要買,基本有價無市。
於家這間是於同喜曾祖父買下來的,已經傳了百年。
要是把這院子分一半,那他跟敗家子有什麼區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