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吳春芬冇給好臉,列出的罪狀,其中一條就是跟程越結婚三年,到現在也冇給程家續香火。
這在農村可是大罪。
誰家媳婦嫁人不是盼著三年抱兩?
兩年肚子都冇靜,鐵定要被婆家嫌棄,村子裡的人也會說閒話,說冇法給男人生孩子的人不是完整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