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時候命知道自己的當事人有錯,還要用盡各種方法為他辯護,這是為律師這個職業的無奈。
以前他可以不看案子本,只要能給他帶來大收益,或者名聲,他都愿意接,愿意做。
他也是對自己所里的律師這麼說的,現在,他就忽然改變了以前的想法。
良心上到了譴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