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念頭是冒出來,都覺得荒唐可笑。
又不是小說里的主角。
人生劇本怎麼可能突然拐個彎,寫上“和總裁相”這種橋段?
就是個普通打工人,白天在寫字樓里整理文件,晚上趕去酒吧駐唱。
靠一把嗓子勉強糊口,連五險一金都是自己掏錢續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