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個人,會對的一切都覺得有趣,即便只是一個小小的行為都覺得很可,第一次用錄像機記下來是心來,後來就上癮了,了習慣。
養好病回到市區,他一直把錄像機當寶貝收藏,時不時拿出來看,後來出國留學也帶去,但那邊宿舍忽然失火,火滅之後里面所有的東西都燒灰燼,別說錄像機,那些大冰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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