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最近找出來了自己那邊的證據,與信和公司那一邊原件時間相對比,證明他們那一邊的儲存時間更早。”
“所以他們那一邊才是原件,理由充分。”
“呵呵。”林子豪樂呵了一聲,“只怕站不住腳。”
“我看網絡上也沒有多人相信這個理由。”林子豪信心十足。
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