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新是地產公司的代表負責這個案子,合同上有白紙黑字寫著6個月完接,否則后果自負。而施工方所說的客戶答應了,只是口頭允諾,沒有任何法律效力,所以當時,這個案子很快就完了。
施工方敗訴,只收到6個月的工程款,剩下的4個月工程款需要施工方自己掏腰包支付給工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