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益再不配合,也只能在人手上頭爲難,可於流程、文書之上,卻不敢擅,畢竟所有行文都得簽字用印,全是痕跡,既有落款,也有時日,一旦做得過頭,被人蔘上一本,鬧得不好,實是逃不干係。
他要的是立功,卻不是讓自己沾上腥臊。
不過在他看來,只要拿住了人手,難道那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