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宋一向溫,就算是當初對付歐倩、殺朱投、整治**,都沒有這麼狠過。
那些人有罪,是貪婪之罪。
可這搶奪小小嬰孩的人,簡直是喪心病狂的魔鬼之罪。
這樣小的孩子,纔出生100天,還在喝媽媽的,甚至都不會說話,究竟是多狠毒的人,才會把他搶走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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