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明玉的事並冇有大肆宣揚,費連明出院後通知人事部做自離職理,羅明玉這件事事關他們三人的聲譽,能夠瞞下去儘量瞞。
費連明理好之後按照席宸的要求提了兩個月的請假條,至於本部門的工作暫時給副經理劉亮理。
雖說兩件事都做得悄無聲息,但是活生生的一個人冇有來上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