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什麽一定要告羅嘉蘭故意殺人的理由嗎?
當然有。
可是這理由對著何之初怎麽說得出口?
他是的法律碩士導師,一個對自己的專業非常嚴肅認真的人。
如果知道的深層次理由,會不會對不齒?對非常失呢?
顧念之不敢開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