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書這種東西雖然是一早就準備的,但要律法認同,那還是得拿去縣衙蓋章的,還有滿寶的陪嫁,也要拿去蓋章,這樣將來有了糾紛才好說話。
一般是婚後回門後拿去蓋章的,因為夫妻雙方若是相得不和睦是可以此時分開的,咳咳,只當婚事不存在,大家各自把聘禮和嫁妝抬回家,取消婚約就行。
當然,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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