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“順路”了兩天,周末便過去了。
新的一周,產糾紛有了新的變化。
雖然鄒嵐把囑這個重要證據還回來了,還寫了認錯書,但的行為直接影響了整個案子的案,法院還是給下達了訓誡書,最終沒能逃過罰款拘留。
而鄒巖的那份囑雖然拿了回來,但是因為殘損嚴重,字跡已經無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