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懷才繼續說道:“行禮畢,殿下起,至香案前,取案上已備好的祈福燈。左手持燈,右手執香,將香燈中,點燃。持燈而立,待司儀唱誦祈福文。唱誦畢,將燈置于香案之上,再行一禮,退後三步,轉。”
方明遠再次開口:“退後三步之時,需先退左腳,再退右腳,三步退完,方可轉。轉之時,需面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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