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給你把整條法理邏輯、責任邊界,完整拆解清楚,你可如實傳達。”
“首先,明確法條依據: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條規定,自愿參加有一定風險的文活,因其他參加者的行為到損害的,害人不得請求其他參加者承擔侵權責任;但是,其他參加者對損害的發生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。活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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