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招牌越看越不對勁,走近幾步,原來是“蓉組豬腳”。
好個李鬼。
這不是侵權嗎!
我高低得嘗嘗咸淡,然後噴死你們。
我過去買豬腳,發現擺攤的是一對老夫妻,跟我爸媽差不多年紀。
心里的勁兒突然泄了。
算了,活著都不容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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