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個月後,保險理賠結束。
明煜有近兩百萬賬。
據醫院開的死亡證明,李蔓是第一個死的。在上救護車之前就死了。邵詩涵是在救護車上死的。前後差了十幾分鐘。
所以李蔓的產被分了四份,明煜、邵詩涵、邵、李家父母。
邵詩涵的產則由邵和明煜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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