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日後。
京兆府的判決下來了。
蘇磊偽造府文書,意圖侵占亡兄家產,按律杖八十,流放嶺南三千里。
其同謀書吏張五,貪贓枉法,私刻印,革除公職,杖六十,流放兩千里。
蘇家祖宅、鋪面及全部家產,悉數歸還蘇若蘭母。
府尹親自過問了此案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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