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被抓的第二天,沈荷去了巡捕房。
劉巡捕把案卷給看了,頭和幾個地的口供,白紙黑字,寫得清清楚楚。領頭的頭劉大彪,是十六鋪碼頭的閑散人員,收了人錢財來砸店。
給錢的人姓柳,住在南市泰安巷十六號。劉巡捕帶人去過泰安巷,人已經跑了,但左右鄰居都指認,那間宅子是柳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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