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李小南看來,也不怪鄭榮如此。
你李健對縣長的工作安排有意見,可以向縣委書記反映,這沒有太大病,怎麼著也是縣里的事。
但你直接越過縣委書記,向市長告狀,這是什麼意思?還有沒有組織原則?沒有規矩統?
李小南當常務副時,周海潔還是市委書記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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