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次楊長國把作案時間定在了2003年12月1號的早晨八點零五分,之所以選擇這個時間點,那可是大有學問的。
楊長國復盤了上一次作案的整個經過,并對炸的沖擊波方向做了確的計算。
因為炸彈只能放在銀行大門的兩側,所以要保證炸彈的威力能最大程度的發揮出來,就必須在押款人員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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