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個月後,彭傢選了部分保存方案。
這三個月差點談崩四次。第一次是估價,父親認為保存估價低估土地行,保存團隊則拿附近易價格反駁。雙方最後共同委任第三方估價師,費用由三名共有人先墊,不由任何一方選人。
第二次是祖母的居住權。原草案只寫可以住到終老,卻沒有理房屋修繕期間住哪裡、若失能由誰決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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