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《公司法》第七十一條第二款規定:“東向東以外的人轉讓權,應當經其他東過半數同意……”
這也是為什麼,韓董還要書面詢問其他東的原因。
不過話又說回來。
韓董要轉讓權,舒姣愿意收,其他東要不是閑得沒事干了,或者也想收購的話,一般況下也不會攔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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