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磊加了鄭途介紹的律師,然後向他咨詢養權更改的可能和程序。
律師:“兩歲以下的孩子原則上是判給母親的。若是母親有疾病以及有待兒或者其他不適合養孩子的況,才會法院申請變更養權。”
秦磊說:“孩子有一部分時間是我媽在照顧,我手里有孩子母親沒有盡心照顧孩子的證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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