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三早上,我在辦公室吃早餐的時候刷到了熱搜。
張曉華發了條微博,配了一張離婚證的照片,日期是上個月十七號。
文案很短,四行字:本人與顧明山已于2024年11月17日協議離婚。名下合法財產已依法分割完畢,本人及子與顧明山名下任何公司、債務無關,特此聲明。
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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