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被告宋詩言,蓄意殺人后毀尸滅跡,且審判過程中拒不認罪,節惡劣,社會影響極大。因此,本庭宣布,判宋詩言有期徒刑十五年……”
聽到「十五年」這三個字時,多雅只覺得大腦中一片空白——十五年,這是什麼概念?
難不,人生中最好的時,都要在監獄里度過?那的宋家該怎麼辦?<