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著水不流外人田的原則,馮奎安讓姚千尋在的房產中選了一套自己喜歡的,賣給了自己的父母。
他給兒打了一個億,然後去辦理了手續,那套兩千多平的別墅才正式為馮奎安的。
姚千尋也無奈,父母想給自己錢,借口可真多!
不過也著,以後回到古代了,